为更好地为学院发展助力,根据《公益事业捐赠法》和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捐赠冠名方案。
一、冠名类别
结合学院实际,提供以下冠名项目:
序号 | 类别 | 条件 | 冠名物 | 备注 |
1 | 楼栋冠名 | 捐赠200万元及以上 | 7号输配电实训楼、8号实习工厂、10号师资楼、15号综合实训楼、配电自动化实训楼等 | |
2 | 道路冠名 | 捐赠50万元及以上 | 6条主干道 | 仅限企业冠名 |
3 | 实训室冠名 | 捐赠20万元及以上 | 综合实训楼和配电实训楼等实训教室 | |
4 | 阅览室冠名 | 捐赠10万元及以上 | 图书馆2间阅览室 | 若新建图书馆,搬迁后冠名保留不变 |
5 | 专项基金 冠名 | 个人捐赠5万元及以上; 团体捐赠10万元及以上 | 资助学生、奖励教师、基础建设、学科建设、文化建设及其他等 | 具体用途由捐赠者指定 |
6 | 认养树木 冠名 | 捐赠1-5万元 | 校园内树木约210棵 | 树木上固定“办学65周年-捐资助校纪念-认养人或团体名称”纪念牌 |
二、相关安排
1.颁授突出贡献个人、企业。对捐赠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个人和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颁授突出贡献个人和突出贡献企业,由院领导带队开展实地拜访,并于纪念典礼(10月30日)现场颁发荣誉证书。
2.举行捐赠仪式。举行学院教育基金会揭牌仪式;同时对首批捐赠的校友集体或个人,举行捐赠仪式,做好相应宣传。
3.倡议教职员工捐资助校。针对在职教职员工,提供两种捐赠渠道:一是通过个人或集体的方式进行冠名捐赠,冠名捐赠类别见本方案“冠名类别”;二是通过个人或集体向学院教育基金会进行捐款。
附件: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念办学65周年校园树木认养方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