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树木划片
按照区域划分为五个片区(详见附图)
1号片区:办公楼前坪
2号片区:园区主干道
3号片区:门球场及办公楼教学楼北侧小道
4号片区:教学楼前坪
5号片区:3号培训公寓片区
二、认养等级
等级 | 数量 | 认养金额 | 树木情况 | 所属区域 | 备注 |
D1 | 3 | 5万元/棵 | 名贵树木 | 1号区 | 樱花树1棵,杨梅树2棵 |
D2 | 10 | 4万元/棵 | 名贵树木 | 4号区 1号区 | 4号区雪松4棵 1号区雪松5棵、桂花树1棵 |
D3 | 15 | 3万元/棵 | 名贵树木 | 4号区 1号楼前坪 | 4号区白玉兰7棵、桂花树4棵、樟树3棵 1号楼前坪桂花树1棵 |
D4 | 40 | 2万元/棵 | 树径50公分以上 | 2号区 | 樟树40棵 |
D5 | 150 | 1万元/棵 | 树径30公分以上 | 3号区 2号区 5号区 | 2号区樟树100棵 3号区樟树40棵(门球场及9号楼北侧小道) 5号区白玉兰、桂花树、樟树10棵 |
三、认养说明
1.认养确认。园区树木接受个人或团体名义认养,捐赠人(个人或团体)对照“认养等级”表,在园区内选择标记有号码牌的树木,确认认养树木。
2.金额捐赠。捐赠人(个人或团体)将认养树木对应的认养金额捐至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,备注捐赠人个人信息和认养树木编号。
3.认养人名称。捐赠人为个人的,认养人名称一般为“个人姓名”,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填写其他名称,但应符合学院教育基金会的一般规定;认养人为团体的,名称一般为“**班级”“**省校友会”“**县供电公司全体校友”“**有限公司”等,也可以根据捐赠团体的意愿填写其他名称,但应符合学院教育基金会的一般规定。
4.标牌制作。学院校庆办公室根据捐赠情况,统一制作认养标识牌,在校庆前固定在认养树木显著位置,认养标识牌悬挂时长不少于5年,期间有专人进行维护。
四、相关工作安排
1.按片区对树木进行连续编号,根据编号编制选号表(10月15日前完成,责任部门:综服中心、学工处);
2.制作临时号码牌,固定在相应树木,进行识别(10月15日前完成,责任部门:综服中心);
3.统一对外公布各编号树木的基本情况、认养金额(10月18日前完成,责任部门:综服中心、学工处);
4.对外统一制作发布园区树木认养倡议书,提供认养程序、工作联系人等(10月18日前完成,责任部门:工会);
5.由校庆办公室接受树木认养,认养人可以为团体或个人(10月22日前完成,责任部门:校庆办公室、学工处);
6.根据认养情况,制作“办学65周年-捐资助校纪念-XXX”树木牌,同时展示树木树龄、科目等信息,树木牌固定在树木合适位置,作为认养纪念(10月24日前完成,责任部门:综服中心、学工处)。